
村上春树的旅行散记我很喜欢。最近看的一本,题为《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书结合了村上春树的文字与夫人村上阳子的摄影,感觉就是印象文学,飘满了爱尔兰的绿和苏格兰的风。所谓的“村上流”的笔触十分适合小资的口味。
旅行真是一件好事。它会带给我们一些永留心中的珍贵的东西。即使当时没留意到,后来却更能体会它的可贵。 我也喜欢漫无目的、到处闲逛式的旅行,以那种可以发呆好几个小时的奢侈步调。说得好听是闲散的浪漫,说得难听就是没有计划。从来,我就是个没啥计划的人,小时候要求写暑期计划,基本都是炮制出来对付老师的。世界变化太快,我都来不及实施计划就要改变计划。一次两次的,我也就懒得计划了。套一句俗话,爱谁谁。好在家里这位和我一个德性,喜欢这种spontaneous的旅行。最怕那种把行程排得满满的,死赶慢赶的。不过随性的旅行并不等于没有主题。村上的这次旅行有一个主题,威士忌。
村上说,很多人以为年份越久的single malt会越好喝,其实不然。有些东西可以靠岁月获得,有些东西却会随岁月而消失。不过以经验来说,酒这东西,不管任何酒,好像还是在产地喝最美味。越接近酿造的地方越好。觉得离开产地越远,那酒所赖以成立的某种因素便会逐渐一点一点地淡化下去似的。嗯,所谓美酒不远行。我相当同意这个观点。记得大学时去绍兴玩,咸亨酒店里一碗黄酒一碟茴香豆,那是何等的美味啊。之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好的黄酒。还有那次途径Fredericksburg,几个朋友在啤酒馆里晚餐。看着生啤从酒桶注入啤酒杯,泡沫丰富,香气四溢,就会很满足地露出微笑。虽然没有机会去德国的brewery造访,但看在Fredericksburg是个German town的份上,还是很欣慰的。况且那儿的lagers and ales一直是以传统德国工艺酿造。如果要挑剔的话,也只能怪科罗拉多河的水到了我们这儿已经没有那么鲜活了。水是相当重要的ingredient。譬如都柏林的硬水最适合stout。比利时、荷兰、爱尔兰和墨西哥的啤酒都各有特色,但是我还是最钟爱德国的啤酒。这就好比喝了红葡萄酒再喝白葡萄酒,就感觉是在喝白水差不多。当然白葡萄酒我还是喜爱的,主要还是看心情和配菜。想去西海岸以wine为主题旅游一把,一直未成行。
扯远了,来说说威士忌。威士忌本来的意思是生命之水。据说最早的记录是一群爱尔兰的monk蒸馏了这好酒。不过历史再久远也比不上啤酒就是了。苏格兰的威士忌一般蒸馏两回,而爱尔兰要蒸馏三回,两者都起码放上三年以上。不过上好的威士忌都有十年以上的年龄。无论如何都是漫长的岁月,不过确实有等待的价值。村上对Single malt情有独钟,那是因为他是日本人。所谓Single malt就是用一种谷物酿造的,一般就是Barley。好的single malt对水喝就可以。摇晃酒杯,清澄透明的水和美丽的琥珀色液体因比重不同所带来滑润交融的模样一时之间描绘变幻,最终融为一体。这样的瞬间也很美妙。
说了半天,其实我没怎么接触过威士忌。酒毕竟是伤肝的东西,尤其是烈酒。不过我一直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心情好的时候喝适量,就不会伤及脏器。我不是淑女,我是爱酒的,即使知道自己喝了酒,心跳会加快,血液循环会加速,脸会红得很难看。美酒当前,很难抵制住诱惑。除了中国的白酒,日本的清酒和韩国的烧酒,烈酒里只浅尝过Gin,Vodka,Rum,Tequila和Cognac/Brandy,加水或冰块。这些里我最能接受的应该是rum和brandy/cognac了,比较芳香。可是在美国,cognac不知道从何时与hip-hop紧密相连。譬如你到Remy Martin的美国主页,听到的居然是rap。Cognac应该是浪漫如夜晚的街灯,温暖如壁炉的火焰,柔和如平滑的丝缎。这印象大概与我小时候看到《海外影视》播放前各种美酒的广告有关。尤其一则配有Linda Ronstadt歌曲的广告,久久不能忘怀。迎接千禧年的时候,与好友干掉了那瓶Remy Martin的VSOP。至今仍记得vanilla和apricot的香气以及silky and smooth的质感。不知不觉中就会上瘾,然后美滋滋地呷一口。
写这些只是因为决定很长一段时间应该禁酒了。看着家里还有的两瓶红酒和半打啤酒,真是有点舍不得。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